| 索 引 号: | 012947939/2026-39993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示公告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三十)整改情况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筑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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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城管部门对拆建垃圾、装修垃圾运输管理不到位,一些拆迁工地拆建垃圾清运不及时,成为各类垃圾非法倾倒的“重灾区”。
二、实施主体/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市建委、市房产局,江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区委、区政府
三、整改目标
强化源头与运输环节监管,加大对违法运输和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执法力度
四、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
(一)强化拆迁工地管理。各区政府对辖区征收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存量开展梳理,制定处理处置措施,明确清理整改时限。实行房屋拆除、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清运一体化管理,鼓励一体化发包。各征收或拆迁项目实施主体督促拆除施工单位编制处置方案报城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处置方案,加强现场自主管理,及时清运拆除垃圾,杜绝偷倒乱倒。
(二)强化装修垃圾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区域由所在街镇托底负责,合理设置集中堆放点,并明确相应管理人员,查验装修垃圾清运车辆准运手续,杜绝无手续车辆装运装修垃圾。
(三)强化运输监管。城管部门在建筑垃圾产生集中区域,以及建筑垃圾主要运输通道,采取机动巡查、设卡检查等方式,落实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核准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依托工程车辆监管平台,落实运输过程监管。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拆迁工地管理。一是加强联合监管。按照《南京市建筑垃圾“一件事”全链条管理实施方案》,各区加强对强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管,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指导提醒。二是及时事前介入。按照一体化发包、资源化利用备案的要求,做好所属项目拆建垃圾的发包与处置工作,需要外运处置的,统一向城管部门申请办理处置核准。三是强化巡查防控。对雨花台区长虹路、秦淮区郑家营等往年结转项目,采取常态化现场服务与无人机鸟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督促属地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保障管理措施有效落实。四是明确资源化利用要求。在招投标环节,严格要求拆除项目招投标文件明确投标人须具备需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或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
(二)强化装修垃圾管理。一是强化产生源头管理。市建委、房产局进一步压实工程装修和小区居民装修的源头管理责任。市建委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的通知》,市房产局依托行业协会强化政策宣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小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规范中转运输与末端处置。市城管局牵头制定《装修垃圾中转点规范运营指引》,目前已指导全市设置装修垃圾中转点27处。三是加强政策引导与科技监管。市城管局指导市渣土处置协会制定出台装修垃圾清运处置指导价,联合市城建集团开发居民装修垃圾监管平台及用户端小程序,通过 居民(物业企业)网上提需求、平台配资源、全流程监管的 运营监管模式,在栖霞区开展装修垃圾全流程监管试点,截至目前,装修垃圾清运平台及微信端小程序已吸引用户1681户,完成订单869笔。
(三)强化运输监管。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开展“春雷行动”“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 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850台次,查扣“无资质”车辆281台次,查处违规乱倒69起,清理乱倒区域面积322平方米,处理抛洒污染267起、清理污染面积约1.4万平方米。二是强化科技运用。依托工程车辆监管平台,综合“两票制”双向签收系统和未冲洗抓拍过车数据、“黑车库”信息,实现出土工地无证运输、疑似黑车运输预警推送、接收、处置、反馈、审核、归档管理闭环;深化卫星定位数据深层次解析,实现可疑聚集点位分析,大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2日起至2026年日至2026年7月16日)向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25-84443260
电子邮箱:158419270@qq.com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