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制定机关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上位法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专项清理”规定,我局开展了局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现就有关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下列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36)。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jcgfg@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
联系人: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5-88867083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