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复议听证公告〔2021〕宁综法复第001号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8 10:0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裴忠友不服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12月15日作出的宁综法栖〔2020〕070736号《限期拆除决定书》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现定于2021年3月31日9时15分,在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606会议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