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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管局(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4:1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体名称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委托执法情况

联系方式

025-12319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

交通指引

1857204至凤凰花园城,133至中心南村(江苏省国医馆),236091303317至清凉门大街湛江路。

执法职能

依法承担市容景观、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审批事项。

依法承担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全市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

依法履行道路停车费的征收,城市建筑物专业清洗单位的备案,收纳单位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备案等行政执法权力。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