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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管局(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4:1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体名称 |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委托执法情况 | 有 |
联系方式 | 025-12319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65号 |
交通指引 | 18、57、204至凤凰花园城,133至中心南村(江苏省国医馆),23、60、91、303、317至清凉门大街湛江路。 |
执法职能 | 依法承担市容景观、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审批事项。 依法承担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全市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 依法履行道路停车费的征收,城市建筑物专业清洗单位的备案,收纳单位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备案等行政执法权力。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权力。 |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