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0:2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年度城市管理中心任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发布网站信息674条、微博1506条、微信公众号246条。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及时公布本部门财政、人事调整等信息的基础上,每月公布全市渣土运输企业、回填场地等信息,帮助建设单位及时掌握相关情况,提升渣土处置效率,切实保障省市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进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垃圾分类、共享停车、街巷综合整治等市民关心关注的焦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制作发布《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图解。针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等事关公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文件,开展了4网上意见调查征集,让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二)持续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方面,明确责任分工。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综合统筹督办,法规处负责答复文书的合法性审查,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检索、研判、解释及提供等工作。另一方面,完善办理标准。对每一个申请事项严格执行登记造册、研判查找、起草报签、依法送达、订卷归档等流程避免错办、漏办、迟办。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7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9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47

(三)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局网站信息发布分级审批以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审核内容和追责问责,实现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和发布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持续优化平台载体建设。定期梳理局网站各版块信息发布频率和发布质量,内容丰富度不高、与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以及市民生活关联不紧密的版块进行整合,精简栏目设置、优化整体布局,保障信息发布质效;对照网站管理相关指标,规范各类标志标识,逐一排查机构职能、办公信息、联系方式等要素是否齐全,确保简洁明晰。做好新浪微博“南京城管”、腾讯微信“南京市城管局”和紫金山号“市城管局”等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扎实开展值班巡网、内容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调整充实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一位局领导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均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局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责任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强制

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2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2

0

0

9

(七)总计

45

0

0

2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1

2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相对较少,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先进单位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围绕企业群众需求,深化城市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发布,优化解读服务,及时回应关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