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其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7712968,电子邮箱:kb346644@qq.com。
一、概述
2017 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7﹞6号)、《南京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17﹞104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截止2017年底,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我局将政府信息工作视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常规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年初制定了《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了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依托城市治理委员会功能,完善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会议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委员监督作用。在局党委领导下,局办公室积极协同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在现有信息公开网络的基础上,不断拓宽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12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4673条,财政信息8条,人事任免信息10条,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权力事项共183项,行政许可结果信息263件,行政处罚信息87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15件 ;官方微博公开信息9000条,微信公开信息390条,平面媒体、网络问政等其他途径公开信息154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23件,其中公开回复10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2件,不予公开1件。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年内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年内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收费。
四、咨询处理情况
网站留言办结877条,网络问政答复相关信息186条,12319热线接电36000多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为0件。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是深入发动媒体监督。2017年,召开南京主流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8场;各大平面媒体报刊新闻近1000篇(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专题报道12篇;南京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城管行》节目累计播出315次;“城管小妹”共发布48期,共计390条。“南京城管”官方微博今年共发布微博总发布量为2万余条,其中原创发布9千余条。
二是积极扩大公众参与。一年以来,先后组织市、区公众委员代表8次走进玄武、鼓楼、秦淮、建邺等区进行服务,通过公众委员进区街的做法,让公众委员全面参与到城市治理的方方面面,从而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到城市治理。
三是大力办好城市治理圆桌论坛。围绕共享单车、黑臭河治理、城管执法等热点问题,组织召开了八期城市治理圆桌论坛。每次论坛都会邀请相关的职能部门,市、区公众委员代表、市民代表、高校学生等参会,甚至还会邀请国外的一些专家学者,已有386人参与,既扩大了城市治理圆桌论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又解决实际问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如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互动交流渠道有待完善,工作创新不够,大数据、“互联网+”运用不足等。2018年本局准备从三个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拓宽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两微一端、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办好官方网站,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6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5612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7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0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4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8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5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来源 | ||
1.党政机关 | ||
2.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 ||
3.企业 | ||
4.宣传媒体 | ||
5.科研院校 | ||
6.公民 | 23 | |
其中:律师 | 2 | |
科研人员 | ||
媒体从业人员 | ||
7.其他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90 |